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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朗读

电动车充电价 不同小区咋差这么多?

张雨桐

  孙女士的充电消费记录显示,她在恒大帝景小区充电230分钟,交费0.92元。

  孙女士同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百花园小区充电127分钟,要交费1.52元。

  丽景翠苑小区张女士的充电记录显示:充电243分钟,交费0.34元。

  电动车充电价 不同小区咋差这么多?

  “同一辆电动自行车,为什么我在以前住的小区充电那么便宜,现在的小区充电价格就贵了这么多?”刚搬了新家的孙女士最近很纳闷。
  近日,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接到孙女士打来的热线,反映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不一的问题。孙女士提供的充电消费记录显示,她原来在张店区恒大帝景小区充电230分钟,交费0.92元,而在百花园小区充电127分钟,却要交费1.52元。同一辆车、同一块电池,孙女士觉得,没理由相差这么多。
  为此,记者在多个小区调查了解到,市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品牌众多,不同小区所设置的充电点收费标准也各有不同。
  商业运营充电桩普遍采用
“小时+功率”模式计费

  家住联通路丽景翠苑小区的张女士,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她的充电记录显示:充电243分钟、交费0.34元。
  张女士所在的丽景翠苑小区使用的“张店智慧充电”,执行电价0.56元/kwh(度)+服务费模式计费,默认充满自停,充满或断开时停止计量,据实结算,预收金额会在结算后余额退回个人账户。
  记者拨打了张店区智慧充电桩运营平台的热线电话,接线人李先生向记者介绍,丽景翠苑小区使用的“张店智慧充电”属于政府出资建设的旧改民生项目,集中设置在商业运营的充电桩不愿进驻的老旧小区,采用的是计量收费,用多少电收多少钱,另外收取50%的服务费用于基本的设备维护、服务器运营,价格也就要低一些。
  孙女士之前居住的恒大帝景小区是商业运营的充电桩,充电桩上的“菠萝来电”小程序公示的收费明细,表明是按照功率区间和充电时长收费,0W至120W的费用为0.18元/小时,121W至200W的费用为0.23元/小时,201W至350W的费用为0.33元/小时……既可以选择充满自停,也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充电2、4、6、8小时。
  记者联系到“菠萝来电”运营负责人刘女士,她表示,充电桩定价主要是根据小区的用电类型和从小区物业规定的电价来确定的,不同小区的收费标准可能不同。此外,充电设备建设成本等也会影响定价。充电单价中包含电费和服务费,但关于电价和服务费具体是多少,对方未给出明确回复。
  孙女士新搬入的百花园小区,其楼下充电车棚使用的是一款名为“北斗出行智能充”的小程序,同样是按照小时+功率的模式来计费,150W至220W的费用为0.33元/小时,220W至400W的费用为0.75元/小时……记者致电百花园小区物业方,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居民反映的价格偏贵的问题,会积极和运营企业协调。两日后,当记者再次来到百花园小区使用“北斗出行智能充”时,发现收费标准作了调整,费用有所下调,150W至180W的费用为0.25元/小时,180W至220W的费用为0.3元/小时,220W至300W的费用为0.4元/小时,300W至400W的费用为0.55元/小时……还增加了相关描述。
  记者查询到,2021年山东省发改委起草的《关于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就曾提到“电费+充电服务费”的价格形成机制。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其中,电费执行政府规定的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自主定价。2023年,山东省发改委在《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在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类别中合表用户电价(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555元)。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向电动自行车用户收取充电费用,具体标准由充电设施经营单位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经营成本等情况自主确定。

充电费用明细
未显示电费、服务费具体金额

  那么,居民日常支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中,电费是多少?服务费又有多少呢?
  记者在这三款充电小程序订单详情页面上发现,充电信息中均未明确标出充电量的具体数值,费用明细中也均未显示电费和服务费用的具体金额。孙女士觉得,充电费用成了一笔“糊涂账”,让人“傻傻分不清楚”。
  为此,记者致电淄博市发改委成本调查监审科,询问电动车自行车充电桩费用问题。工作人员称,服务费是由运营商自主确定的市场调节价,目前本地并无政策强制要求运营商明确区分、标注电费与服务费。
  记者查询发现,北京2023年7月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中提出,充电设施收取的电费和服务费标准应公开透明,收费明细应准确显示,至少包含充电单价、充电量、电费金额、服务费单价、服务计费量、服务费金额和收费总金额等明细;广州2023年8月起实施的《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充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也明确,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充电收费包括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者应该分别计价、分别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近日,电动车充电不当造成的事故引起高度关注,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和违规私接电线充电。张店多个小区正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不少居民表示,希望细化收费标准,促进运营企业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细则,少一些电动自行车“充电刺客”,让居民享受到明明白白的充电服务。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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