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要闻
3    4   
PDF 版
· 图片93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 杀害13岁同班同学 3名初中生被刑拘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鲁中晨报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本版上一期 本版下一期 日历
鲁中晨报 主办      ;
第08版:要闻
3    4   
PDF 版
3上一篇:图片93  
4下一篇:****处理标记:[Article]时,数据源为空。 ****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2024/03/17
朗读

杀害13岁同班同学 3名初中生被刑拘

是谁

  杀害13岁同班同学
3名初中生被刑拘
业内人士回应众多焦点问题
  近日,河北邯郸发生一起未成年人遇害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受害人是一名13岁男孩,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某中学。3月10日下午,该男孩被同学约出去玩之后遇害。涉嫌杀害他的是同班同学、3名不满14岁的少年,其中一人还是其同桌。受害人疑似长期遭受校园霸凌。据悉,3名涉案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河北省公安厅、邯郸市公安局已派出法制部门专业人员,赴肥乡指导侦办此案。
  被害人家属希望严惩凶手。有法律学者表示,该案能否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是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否负刑事责任的关键。

  >>案情回顾

  A
  初一男孩失联 
3名同学均称
“没见到”

  小光(化名)是3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失联的。那天是周日,不上课。记者从家属处了解到,小光在家附近的肥乡区某中学读初一,平时住校,只有周末回家。小光父母离异,父亲在外地打工,他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家人印象里,小光是一个“稳当、老实”的男孩。他几乎一直生活在家人的视线里,爷爷奶奶“走到哪都带着他”,上下学也接送到校门口。父亲形容他“性格有点软、偏内向”,在村里遇到长辈,一般不会主动喊人。但在姑姑眼里,小光也有活泼的一面:他常给姑姑打电话聊天,饭桌上会懂事地给姑父倒酒,和商场的导购交流、付钱时也都大大方方。
  10日下午1时,小光离开家时告诉奶奶,几个同学叫他出去“吃好吃的,玩地道(一种游戏)”。
  第一个意识到不对的是小光爷爷。据他回忆,10日下午2时通电话的时候,孙子小光还高兴地说“一会儿就回去”,下午5时,他下地干活回来,发现小光还没回家,一个电话打过去,关机了。
  爷爷记得孙子离家时手机电量是满的,不太可能因为没电而关机。又过了一小时,孙子还没回来。他预感不好,便组织亲朋好友开始寻找。
  小光爷爷告诉记者,他从学校班主任处了解到,常和小光一起玩的,是他同桌、家住张庄村的张某,还有班里的马某和李某。
  当晚,小光的家属来到北高村马某家,据马某的爷爷回忆,马某称没有见到小光。小光家人又去问张某和李某,回答也是一样。

  B
  听对方提到监控 3名同学改口称“他被‘小矮个’带走了”

  家属来到派出所报了警。民警查学校门口商户的监控发现,小光去了北高村。
  小光的姑姑记得,10日下午2时左右的监控画面里,张某骑电动自行车载着小光,李某和马某同乘一辆电动自行车,小光到小卖部买了一包烟。“我家孩子是不碰烟的。”小光的姑姑说。
  家属又去找那3名学生。马某的爷爷记得,晚上9点,小光的家属又来家里询问,马某听到对方提到“监控”,改口说三人只玩了一小会儿,小光就被一个“小矮个”带走了。
  “小光是被‘小矮个’带走的。”3名学生都这么说。小光家人把搜寻目标转到“小矮个”身上。他们问了小光的哥哥,还有小光曾经就读的私立小学,都没打听出“小矮个”是谁。

  C
  家属登录孩子微信找到线索 男孩遗体被发现

  3月11日凌晨1时,小光的父亲从外地赶回邯郸。一大早,他补办了儿子的手机卡,登上微信找线索。发现一个陌生的昵称和头像:头像是女生,昵称是“6”。支付记录显示,3月10日下午4时10分,儿子给“6”发了一个191元的红包。
  他把这个线索告诉了办案民警。经调查,“6”是小光的同桌张某。3月11日上午,小光父亲和办案民警一起来到学校找张某、马某和李某。
  据小光父亲回忆,在民警询问过程中,有人承认小光被害。
  随后,在肥乡区张庄村南边一个废弃蔬菜大棚里,警方找到了小光的遗体。
  3月11日,小光家属收到了肥乡区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案由是“故意杀人”。3月15日,记者从邯郸警方了解到,张某等三人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由邯郸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肥乡区公安局联合侦办,三人的行凶原因仍在调查中。

  D
  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留守儿童 一人住处离埋尸点仅百米

  3月14日,记者在案发现场看到,蔬菜大棚内杂草丛生,曾经埋着小光的坑长约1米、宽约60厘米,已被填平。东、西、南三面被麦田地包围,北面紧邻村民家。
  记者走访了解到,3名犯罪嫌疑人也都是留守儿童,父母均在外务工,他们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嫌疑人张某家就在离大棚约100米远的地方。有村民在案发后见到了从外地赶回来的张某父母,张某亲戚告诉记者:“平时这孩子也很稳当,没想到他能有这么大胆。”
  马某的父亲表示,马某生于2010年10月。据马某爷爷回忆,3月11日是周一,早上,孙子和平时一样收拾接下来一周的住校用品,把牙膏、洗头膏装进书包里,没什么异常。直到下午2时,他接到班主任的电话:“你家孩子被警察带走了。”
  据媒体报道,小光亲属说,当时联系不上孩子,就找到其中一名同学询问(后被认定为嫌疑人),当时对方在家里床上躺着打游戏,说没见到过。小光家属还说,此前孩子就曾表示不愿上学,但家人当时并未重视,以为孩子只是贪玩。现在回想起来,才意识到孩子可能遭受了校园霸凌。

  >>法律解读

  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本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
  从媒体报道披露的案件细节中,嫌疑人老到的行为与幼小的年龄形成了强烈反差,在网上引起了“希望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的呼声。
  对此,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吴少博律师表示:“本案中,3名加害者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需要看杀人时的年龄。”
  根据我国刑法,年满16周岁即应对所有的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吴少博表示,刑法明文规定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刑法第四十九条也明文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只有经最高检核准追诉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才能负刑事责任

  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明月强调,只有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案件才能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由法院经过审判定罪量刑。由于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如果构成重罪且情节极其恶劣,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相当于未成年人监狱)服刑。也就意味着如果最高检没有核准追诉,案件就要退回到行政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矫治教育,送到专门学校,设置专门场所,进行闭环管理。
  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协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赵辉告诉记者,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最终也会结合嫌疑人家属的态度,比如是否积极争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以及是否积极进行赔偿,综合考虑做出量刑。其中,积极赔偿但未获家属谅解和积极赔偿获得家属谅解,其从轻处罚的程度、量刑都是不一样的。

  推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
提高对法律的敬畏感和自我约束能力
  最高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7万人,不捕3.8万人,不捕率为58.5%;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9万人,不起诉4万人。而且,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有相当一部分因为年龄的问题,并没有受到严厉惩罚。吴少博认为,“这种情况需要改变”。
  其实,我国立法机关也在顺应未成年人犯罪形势变化,于2020年1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到12岁。
  “正是这次立法调整,让本案的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了更大的被追诉可能。”吴少博说。
  除此之外,吴少博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通常包括家庭环境的影响、学业压力、同龄人的负面影响、不良网络信息的干扰等,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产生反社会心态和犯罪观念,为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家庭、学校、社会应共同发力,提供稳定的成长环境、加强法治教育、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需求,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引导。同时,政府应加大打击力度,建立完善的预防和处罚机制,并推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提高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敬畏感和自我约束能力,这样才能尽可能杜绝或减少悲剧的发生。
  据央视新闻、《新京报》、《华商报》


发表评论   上一页 下一页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03/17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