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向政府“要水”到市场“找水”的转变 淄博积极推动用水权市场化交易 3月2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希征介绍全市水资源保护利用情况,淄博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伊书霞,淄博市水利局水政与行政许可科科长孙希江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淄博市人均水资源量300立方米,占全国人均水平的1/7,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水资源量500立方米的警戒线,属国际标准下极度缺水地区。2023年,全市总用水量以0.76%的低增长保障了全市地区生产总值5.5%的增长,淄博市被评选为2023年全省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成效督查激励市,淄川区被评为首批省级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 淄博市如何发挥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作用,“两只手”协同发力推动水权交易? 近年来,淄博市积极推动用水权市场化交易,通过市场手段实现水资源的再分配,让取(用)水权流转起来,实现了向政府“要水”到市场“找水”的转变,实现了“有为的政府”和“有效的市场”的有机结合。 建章立制促长效。先后出台《淄博市水权交易实施办法》《淄博市水权转让网上交易规则》,逐步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流转顺畅的水权制度体系,积极推动用水权交易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新阶段。 夯实基础筑根基。制定下达区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印发跨区县河流(水库)水量分配方案,明晰区域水权11.76亿立方米、重点河流(水库)水权1.97亿立方米。健全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取用水户台账,建立水权交易潜在主体档案清单,涵盖取水许可证3500余个、水量10亿立方米。 精准服务提效能。提供保姆式服务,鼓励取用水指标结余的企业进行有偿转让,引导取水审批受限区域用水矛盾突出的企业购买水权,帮助受让方和转让方架起沟通桥梁,指导完成交易手续和后续用水计划调整等工作,在守住区域用水总量指标底线的同时,为企业生产找到“发展水”。2023年,全市开展水权交易9宗,交易水量168.2万立方米,推动“沉睡水源”转化为“活水资本”,不仅有效解决了企业用水的“燃眉之急”,也同时缓解了区域间水资源供需矛盾,逐步形成了“节水受益、用水有偿、多方共赢”的局面。 淄博将开展一系列“水活动” 3月22日是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淄博市水利局筹划安排了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邀请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走进水利、了解水利、参与水利,看水利成效、看水利变化,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建立共建共享的治水兴水工作格局。 组织开展太河水库、孝妇河等重点流域健步行、“保护生态环境 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环境保护、“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水源地”法规宣传、“保护水源节约用水 你我同行”节水宣传等一系列水利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形成珍惜水资源、爱护水资源的浓厚氛围。 积极开展水利知识、水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庄、进集市等公益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授节水知识,利用城市地标建筑、公交车广告屏播放宣传口号等方式,进一步普及水法律法规及节水知识。 组织“传承黄河文化 保护母亲河”线下研学实践活动,参观淄博黄河齐韵文化展馆、党性淬炼中心,研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组织干部职工徒步巡查黄河大堤等主题实践活动,强化落实“一线工作法”,加快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3月22日,淄博市水利局将在孝妇河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广场,举行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并同时为“水利法治会客厅”揭牌。 淄博现有水利地方性法规7部、 政府规章6部、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加强水资源 集约节约利用
淄博市现有水利地方性法规7部、政府规章6部、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先后对《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涉水法规进行修订完善,新制定了《淄博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为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制定了《淄博市水权交易实施办法》,筹划协调水权交易实施,充分提高了用水效率,盘活了用水存量。 淄博市制定了《淄博市水利局水事违法线索移交制度》《淄博市取用排水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规范》《淄博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合公、检、法、司开展了河湖安全保护、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强力震慑了水事领域违法行为。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孝妇河湿地公园设立“水利法治会客厅”,为广大市民提供涉水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宣传《水法》《黄河保护法》等涉水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