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选任285名人民陪审员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报名参与 淄博4月7日讯 近日,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将选任人民陪审员285名,符合条件的公民可报名参与。 张店区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285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28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57名。选任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选任程序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随机抽选由张店区司法局会同张店区人民法院、张店公安分局从本区(包含高新区、经开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 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于2024年5月6日前扫描二维码,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和《个人承诺书》,并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所在辖区司法所,照片采用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 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24年5月6日前扫描二维码进入人民陪审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本次选任具体联系咨询电话:0533-7658021,监督咨询电话:0533-7658008,具体详细相关报名信息以及报名二维码可关注张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徐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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