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  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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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院联动” 实现执行“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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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朗读

聊斋园将于5月1日开始对外开放

赵志斌 刘文思

  淄川区区长冯炳涛上线12345接话问题办理情况公布
聊斋园将于5月1日开始对外开放
  淄博4月25日讯 对违停车辆短信通知驶离,未驶离的贴单处理;聊斋园将于5月1日开始对外开放;经协调,诉求人已成功办理退费……今天,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发布《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问题办理情况》,就淄博市淄川区委副书记、区长冯炳涛上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问题给出了回复。
  淄川区市民反映:SM城市广场通往银座商城之间的沿河路段周末存在乱停车现象,要求整治。
  淄川区答复:区交警大队安排巡查队员对违停车辆短信通知驶离,未驶离的贴单处理,现已无乱停车现象。下一步,区交警大队会增加该路段巡逻频次,加强管控,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淄川区市民反映:其为双杨镇杨寨村村民,中国移动、联通、广电等通讯公司私自在其房屋后墙铺设光缆,已使用十余年,要求协调支付使用费。
  淄川区答复:中国移动、联通、广电、电信等4家通讯公司已将诉求人房屋后墙的线缆全部撤走,未对诉求人房屋造成任何损失。现诉求人要求4家通讯公司每家支付其1万元的使用费用,经多次与4家通讯公司协调对接,4家通讯公司一致认为诉求人要求不合理,不予赔付,建议诉求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淄川区市民咨询:聊斋园何时对外开放。
  淄川区答复:聊斋园将于5月1日开始对外开放。
  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山东金安耐火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租赁岭子镇沈家河村部分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村委要求将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归村委所有,否则不与其续租,要求协调续租土地。
  淄川区答复:山东金安耐火有限公司与沈家河村委双方签订《合同书》第八条规定:“租赁期满后,乙方(山东金安耐火有限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无偿将场地及地上的建筑物交付甲方(沈家河村村委)。”该合同已于2023年11月30日到期,到期后双方未达成续签合同协议,企业目前正常生产,未出现阻扰企业生产问题。沈家河村委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了“因合同到期未续约,按合同条款收回到期承包场地及地上建筑物归村集体所有”的决议。4月16日,沈家河村村委已对山东金安耐火有限公司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行为进行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钟楼街道招村村民,其所住平房无下水道,生活污水往道路上排放,要求改造。
  淄川区答复:经调查,招村社区平房为老旧小区,在建设时未修建下水管道,村民的生活污水都是自己储存到器具中,再倒至其他排污处,很少有向街道上排放污水的情况,目前招村社区暂无改造污水管道计划。下一步,将积极向上争取改造计划,这期间社区会积极做好居民宣传引导工作,杜绝向街道排放污水,同时将加大清理力度,如发现街道上有污水,将第一时间进行清理,保障道路整洁畅通。
  淄川区市民反映:2019年区土产杂品总公司清算时卖给其100多万的烟花爆竹,其中掺杂了很多过期产品,2020年9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相关产品依法查封,2021年通知其被查封物品解封,要求核实解封依据。
  淄川区答复:2020年9月14日,经举报,区市场监管局对诉求人的烟花爆竹经营部超过保质期的烟花爆竹依法进行查封。经过调查,没有证据表明诉求人存在销售过期烟花爆竹行为,且查封期限已经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0月9日,告知诉求人依法作出解除查封决定并于同日送达。
  淄川区市民反映:钟楼街道中梁首府壹号小区门前乱停车现象严重,要求整治。
  淄川区答复:经调查,中梁小区内有大量停车位供业主停车,小区物业已通过业主群发布群公告,提醒业主尽量不在此处停车。城管工作人员已经对违停车辆进行劝离,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遇到违停车辆立即劝离。
  淄川区市民反映:般阳路街道城里大街有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及商贩占道经营,影响通行,要求整治。
  淄川区答复:接诉后,街道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处理,告知商贩此路段禁止占道经营,对占道经营的商贩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该路段的摊贩已劝离。下一步,街道城管中队将加强巡查,发现此类现象及时处理,保证过往车辆正常通行。
  淄川区市民反映:其为般阳路街道上湖御园小区1号楼业主,楼下业主露台花架的塑料板子搭在其楼层通风口处,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清理板子。
  淄川区答复:经区规划办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实,根据该小区建筑规划图纸,该小区一期1、2、3、4号楼在交付之初已设计建有塑木花架,在赠送入户露台内,该处放置塑料板及安装防护网以起到防止高空抛物保护人身安全的作用,且不形成构筑物,并不属于违规搭建。诉求人反映在露台放置的透明板已用强力玻璃胶固定,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已向诉求人解释清楚。
  淄川区市民反映:其为将军路街道水岸新城小区租户,3月底退租时物业不给其退水卡预存100余元的费用,要求协调退费。
  淄川区答复:经协调,诉求人已成功办理退费。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赵志斌 刘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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