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纠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博山交警查纠劝导交通违法行为 出门急、天太热、距离近…… 理由千万种 不戴头盔真的“伤不起”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明显增多,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但依然有人或安全意识不强,或侥幸心理作祟,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不佩戴头盔,或是“带”而不“戴”,让头盔成为摆设。 “出门急忘戴了”“今天太热了就没戴”“在车座下面,我现在就戴上”“我转个弯就到了,很近就没戴”…… “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是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戴好头盔,关键时刻能保命”…… 5月26日,在辖区路口执勤的民警拦下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语重心长地一遍遍进行劝导。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夏季守护行动”的要求,采取“劝导+整治+宣传”的工作模式,动态调整勤务部署,将警力重点投入到早、晚时段,以及校园、商圈、城市主干道等重点路段,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劝导。 同时民警坚持边整治边宣传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宣讲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贾亮 通讯员 尚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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