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淄博
3    4   
PDF 版
· 淄博市首次为“文明”立法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 文明有“法” 让城市更美好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鲁中晨报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本版上一期 本版下一期 日历
鲁中晨报 主办      ;
第03版:淄博
3    4   
PDF 版
3上一篇:淄博市首次为“文明”立法  
4下一篇:****处理标记:[Article]时,数据源为空。 ****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2019/10/16
朗读

文明有“法” 让城市更美好 



□ 王继洋
  10月15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市文明办等相关部门解读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立法过程,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据悉,这是淄博市首个促进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
》不仅对国家鼓励、社会认可的文明行为作出倡导性的规定,还对公共秩序、交通、社区、生态环境、旅游等领域禁止性的文明行为予以规范。这意味着淄博将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的进程进入了实施阶段。
  身处淄博,我们时时处处能感受到这座城市正变得越来越文明,但这并不意味着不文明的行为和现象已经销声匿迹。很多时候,一些不文明行为和现象之所以挥之不去,更多的是因为过往在城市文明建设层面,多以劝诫为主,一旦“劝”的作用不明显,或者是碰到完全不听劝的人,往往就没有太多办法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市民的日常行为习惯差异很大,难免会引起一些矛盾冲突,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一套共同遵守的文明准则,规范市民的日常行为,便于大家共同遵守,对文明立法乃是趋势。除了淄博,近年来北京、天津、唐山、济南、日照等城市都已经制定了本地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面对诸如破坏公共绿地、广场舞噪音扰民、向车外抛撒物品、在社区公共区域内堆放杂物此类城市文明建设中难啃的“硬骨头”,劝诫无力推进,让法律刚性约束无疑是必然选择。此次《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对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形成震慑力量,督促和倒逼公众主动约束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以避免因为不文明行为而遭受法律的处罚。
  对于淄博来说,《条例》的出台,为城市文明划出了“硬杠杠”。而要想由此倒逼市民群众自觉养成良好文明习惯,刚柔并济地提升文明海拔,则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加强日常执法力度——把文明法规贯彻下去,让违法市民感受到痛处,保障文明法规顺利实施。而随着条例的推进,市民也会感受到“文明立法”带来的益处,培育主动遵守的意识,让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能绽放文明之光。


发表评论   上一页 下一页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10/16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