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鸿斐 通讯员 王晶)自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从宣传警示语变成了大多数人遵守的自我约束。但仍有人不顾他人与自己的安危酒后驾车,甚至屡教不改。近日,两次酒驾的“酒司机”边某就面临再次被拘役。 8月8日晚,边某驾驶一辆鲁C29***的小轿车沿临淄区兴边路行驶至309国道路口时,遇见民警正在执勤,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便闻到驾驶室有很大的酒气,当民警要求其提供驾驶证件时,边某未能提供,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边某属于酒后驾车。随后,边某被带回交警大队详细调查。经调查,民警发现今年6月边某就因为犯危险驾驶罪被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其驾驶证也因此被吊销。而现在边某刚被释放,却再次因为酒驾被抓。 10月14日,边某因第二次酒驾再次被拘役,面对判决,“二进宫”的边某很后悔,表示“下次再也不敢酒后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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