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二批取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在前期分两批取消83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决定再取消42项证明材料。包括学校在读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其中,规章设定的15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27项。 文件指出,此次取消的证明材料主要涉及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业能力建设、劳动关系等方面。主要包括五类: 一是通过网络核验手段能实现的。二是通过部门间核查能够实现的。三是由人社部门内部不同机构之间互相提供的证明材料,改为通过内部信息共享的方式实现。四是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制替代开具证明。五是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再提供的。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告知承诺制等,推动实现相关事项流程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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