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伊巍 通讯员 王盛利 褚凯 王莎 报道 晨报淄博1月7日讯 近日,淄博高新区质安站发布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自2019年12月27日起至2020年5月底,在高新区范围开展为期半年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整治有四个重点: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企业未制定风险识别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降低安全生产投入;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在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重点整治施工现场使用的乙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违章动火动焊、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或配备不全、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在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整治建筑工地使用场所(如食堂等)气瓶间设置不合格、超量存储气瓶,燃气用具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问题。 通过集中整治,将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方案明确指出,在集中整治期间,凡发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行动迟缓的责令停工整顿,因情节严重被“一票否决”的部门和园办,一年内不得推荐为评先树优对象。对被“一票否决”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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