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文思 报道 晨报淄博5月21日讯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对淄博2560个行政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 《通知》明确,对淄博市2560个行政村(包括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行政村,不包括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对农村居民生活和经营农家乐产生的污水进行治理,包括冲厕产生的黑水和厨房、洗衣、洗浴等产生的灰水,以及散养家庭畜禽等活动产生的污水。 在目标任务上,2020年淄博市33.3%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2022年,淄博市5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2025年,淄博市9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护机制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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