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6月16日,贵州省高院公布了一批涉及高空抛物、物业纠纷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其中包含在2019年引起广泛关注的“贵阳10岁男孩高空抛下灭火器砸死邻居”一案。 2019年7月2日下午,被告王某某(2009年8月7日出生,父母协议离婚,约定王某某跟随其母亲方某生活)放学后欲回到贵阳市南明区某小区位于8楼的舅舅家中,因家中无人进门未果。王某某步行至7楼,从楼道墙上消防柜中取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推开7楼步梯间防火门,将灭火器竖立放在楼道打开的窗台靠外面,先后两次从窗台处推落两个灭火器下楼。 第一次灭火器掉落在该栋1单元侧门地面受害人袁某某(该栋1楼住户兼经营便利店)晾晒的洋芋片后即弹进附近草丛中,第二次灭火器砸中正在附近翻晒洋芋片的袁某某头部,受害人当场倒地昏迷,头部出血,附近玩耍的两孩童亦受到惊吓。后受害人被物业人员发现并送医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王某某的父母王某、方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84520.5元;被告某物业分公司也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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