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文思 报道 晨报淄博7月22日讯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通知》明确,今年调整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总体调整水平为5%,其中企业5.4%,机关事业单位3.9%。继续按照总体5%比例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计山东省将有711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记者梳理发现,这是山东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5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目前,山东省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预计7月底基本到位。
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国家要求,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52元养老金。
挂钩调整: 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19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确定月增加额。 2.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以下挂钩调整办法: 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累计缴费年限挂钩,将本人缴费年限进行分段:15年(含)以下的年限、16年以上至25年的年限、26年以上至35年的年限、36年以上至45年的年限、46年以上的年限,每满1年,每月分别增加1.5元、2元、2.5元、3元、3.5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挂钩调整。根据每个人不同的职务层级,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2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每月增加金额。 适当倾斜: 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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