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为3.85%。据此计算,当前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下降。 规定同时明确,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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