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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4
朗读

正当防卫新规 “该出手时”更加理直气壮

说再见

  正当防卫新规
“该出手时”更加理直气壮

  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
纠正“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
  据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作出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意见明确提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对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的具体适用,意见提出了“十个准确”。其中明确,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
  对于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意见明确提出,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意见同时提出,准确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准确界分滥用防卫权与正当防卫,准确把握防卫过当的认定条件。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此外,意见围绕特殊防卫的起因条件,明确了“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具体涵义。

  解读
  这些情形,你可以勇敢出手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
  陌生人闯入住宅怎么办?公交车上制止乘客抢夺方向盘算不算正当防卫?……对于如何理解“不法侵害”,此次出台的意见进行了明确——
  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
  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
  对于正在进行的拉拽方向盘、殴打司机等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实行防卫。
  ……
  追小偷致其受伤反被起诉?打人者停手后就不能还击了?关于正当防卫“时间”的争议,同样让公众充满疑惑。意见对此也给出了答案:
  ——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
  意见同时规定,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要把防卫人当普通人,不能强人所难。”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说,“必须坚持一般人的立场作事中判断,即还原到防卫人所处的具体情境,设身处地思考,坚持综合判断原则,不能对防卫人过于严苛,更不能做事后诸葛亮。”
  分析
  防卫还是斗殴?防卫过当还是特殊防卫?
这些规则要知道
  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

  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都可能造成对方的损害,在外观上具有相似性,容易混淆。此次意见要求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进行综合判断,准确把握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准确认定相关行为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相互斗殴。

界分滥用防卫权与正当防卫

  意见要求防止将滥用防卫权的行为认定为防卫行为。“对于显著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人在可以辨识的情况下,直接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进行制止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不法侵害系因行为人的重大过错引发,行为人在可以使用其他手段避免侵害的情况下,仍故意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还击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认定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

  对于防卫过当,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对于“特殊防卫”,意见规定,在实施不法侵害过程中存在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的,如以暴力手段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以绑架手段拐卖妇女、儿童的,可以实行特殊防卫。
  根据刑法,实施特殊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观点
  当“人死为大”的观念碰到法治精神
和“谁死伤谁有理”说再见
  司法实践中,部分办案人员受“人死为大”观念影响,脱离防卫场景进行事后评判,导致案件处理不当。
  此次出台的意见对此明确提出,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要注重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直。”意见强调,确保案件处理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意见对于司法机关涉正当防卫案件处理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做好侦查取证工作,全面收集各类证据材料,全面审查事实证据等。
  “加强对涉及防卫情节警情的审核把关,依法认定防卫情节的性质。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已经立案的,及时撤销案件。”公安部法制局二级巡视员曾斌说,对案件定性处理、适用法律争议较大的案件,公安机关将与检法机关及时沟通协调,主动听取检法机关意见建议。
  案例
  赵宇正当防卫案
  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还联合发布了部分涉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以下为赵宇正当防卫案的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26日晚,李某与此前相识的女青年邹某饮酒后,一同到达福州市晋安区某公寓邹某的暂住处,二人在室内发生争吵,随后李某被邹某关在门外。李某强行踹门而入,谩骂殴打邹某。暂住在楼上的赵宇闻声下楼,见李某把邹某摁在墙上并殴打其头部,即上前制止并从背后拉拽李某,致李某倒地。李某起身后欲殴打赵宇,威胁要叫人“弄死你们”,赵宇随即将李某推倒在地,朝李某腹部踩一脚,又拿起凳子欲砸李某,被邹某劝阻住,后赵宇离开现场。经鉴定,李某腹部横结肠破裂,伤情属于重伤二级;邹某面部挫伤,伤情属于轻微伤。
  公安机关以赵宇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以赵宇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认定赵宇防卫过当,对赵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福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赵宇属于正当防卫,依法指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对赵宇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数据
  涉正当防卫 这些数字两年翻一番
  据最高检12309公开网文书统计,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件中,认定正当防卫不批捕352件、不起诉392件。其中,2017年不批捕48件48人、不起诉54件55人;2018年不批捕91件91人;不起诉101件101人;2019年不批捕187件187人,同比增长105.4%;不起诉210件212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增长分别为107.9%、110%,两年之间翻了一番。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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