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程序: 目前淄博市已开通网上失业金申领,可以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个人服务,登录个人网上服务大厅,选择公共就业-失业支付申请进行失业金申领。 外省市户籍失业人员在本地申领失业金的,请提供居住证或不动产证。否则请按照失业前单位社保缴费地,至市或区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窗口前台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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