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惠民县胡集高效区道路通行环境,确保220国道及高效区园区内道路畅通有序、安全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对胡集高效区220国道部分路段及园区部分道路实行禁止教练车通行。现公告如下: 禁行路段:220国道路段(创业大道与新武大道之间)、新武大道、德馨路路段(创业大道与新武大道之间)。 教练车进入禁行道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现场处罚、新武大道与220国道电子警察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教练车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进行处罚。 本公告自11月23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惠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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