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2月17日讯 为进一步深化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近日,临淄区委编办围绕为镇街赋权扩能减负目标,分别制定了赋予镇街人事考核权、综合管理权等“五项权力”的具体意见,不断提高综合管理效能,促进条块联动、条条协作,让镇街既“管事”又“管人”。“五项权力”内容具体如下: 落实人事考核权。按照部门派驻街道(镇)机构负责人数量的60%,单列年度考核优秀指标,由街道(镇)决定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考核等次,考核优秀的优先作为评先树优、提拔任用对象,对不称职(不合格)的提出调整建议。 落实征得同意权。将区直部门向街道(镇)函告征询作为派驻机构负责人调整的前置程序,街道(镇)对拟任人选明确提出“不同意”的,区直部门或组织部门需重新考虑人选,截至目前,今年已函告征询10人。 落实综合管理权。将派驻机构人员的办公经费及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管理等工作全部下放到街道,今年直接划拨街道财政资金310余万元,下放对208名工作人员的管理权,实现执法队伍“区属街管街用”。 落实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规划参与权。按照“谁牵头、谁负责”原则,明确征求意见的途径形式,对应征求而未征求的,由区委办、政府办督查室及时纠偏。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鸿斐 通讯员 李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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