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月13日讯 今天,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山东省健康住宅开发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导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专业人士介绍,按照之前实施的设计标准,在电梯方面是要求住宅七层及七层以上设置电梯。新发布的导则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提高了住宅建筑设计的标准。 该导则聚焦住宅楼单体,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居住新需求,重点解决单元门以内和入户门以内住宅空间、功能、设施、服务等方面的痛点,从户内空间、室内环境、户外空间、住宅建设、健康管理与物业服务等多个维度和环节明确了有关标准和要求。 导则提出兼顾疫情防控、满足老龄化、无障碍、非接触等实际需求,探索居家医养结合新模式,为医疗服务向家庭延伸提供支撑。例如针对居家养老,导则对有老年人和残障人士使用的户型提出了无障碍要求,明确了轮椅使用空间要求。 在功能体系方面,导则明确了非接触功能要求,提出通过智能手段,采用非碰触的方式,解决小区人行入口、非机动车入口、单元入口、地下车库单元入口、电梯梯控等因接触带来的病毒传播问题。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张国强介绍,接下来省里还将开展健康住宅建设试点。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制定政策措施、支持引导建设单位积极开展健康住宅开发建设项目试点,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省里选取了三家企业分别在淄博、东营、临沂市开展健康住宅项目试点,同时对导则要求进行实践验证。”张国强表示,鼓励健康住宅项目开展运行自评价,定期对试点示范项目健康性能进行复核,保证健康住宅的相关性能持续稳定。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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