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近年来,有的地方学生欺凌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影响非常恶劣。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日前,教育部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启动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21年7月底前完成。 方案要求,对所有中小学校和在校学生开展全面排查,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警示谈话和纪律处分、训诫、转入专门学校等惩戒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 对遭受欺凌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要及时制止并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要及时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方案提出,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加大家庭教育力度。进一步健全责任、预防、考评、问责机制,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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