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3月9日讯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挖掘淄博市红色档案资源、完整收集保存建党100年来的革命历史记忆,淄博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档案馆、市委党史研究院联合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开展红色“传家宝”档案资料征集活动。 此次征集的内容,包括档案文献资料、实物资料和照片影像资料等三部分。 档案文献资料,指记录不同时期淄博各级党组织发展史、党的运动史的志书、文献、报刊等;反映淄博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专题资料、重要文件起草的过程稿;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革命战士、劳动模范、知名人士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等;有关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或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等原件。 实物资料,包括能够反映淄博党组织建设、党的运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的文物,包括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件、代表证件以及革命斗争、战争过程中的实物(军服、肩章、臂章等)、票据(各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契约、生活用品、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旗帜、会标;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在淄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以及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等。 照片音像资料,则指与淄博有关的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点工作、重要人物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资料;反映淄博革命遗址遗迹的照片、图片、录像资料等。 此次活动采取捐赠为主,代管、寄存、仿真复制为辅的方式。对于捐赠的档案资料,淄博市档案馆与捐赠者办理捐赠交接手续并向其发放捐赠荣誉证书。对代管、寄存的档案资料,由淄博市档案馆代为保管(所有权不变)。另外,捐赠人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 此次要求所捐赠的档案资料,均附上简要说明,最好配发相关的历史或承载的精神内涵的文字介绍。音视频资料应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较为清晰流畅。 征集到的具有特殊纪念教育意义、保存价值较高、具有内涵故事的实物资料,将在“数风流人物”——淄博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教育展进行展出,同时将通过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客户端、报纸等平台进行立体化展示和宣传。 活动自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如您有红色“传家宝”,可把相关资料发至邮箱zbzjk@163.com;或可拨打电话(0533)3180334咨询,也可前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417号淄博市档案馆档案接收征集科(二楼208房间)面谈。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斌 通讯员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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