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张店区世纪路与新村路路口,市民骑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张店交警实施三次“递进式”教育劝导 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 安全骑行从“头”开始
淄博9月8日讯 连日来,在淄博市张店城区各个街道,骑行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明显增多,成了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按照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部署,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对辖区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进行劝导。利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全方位、高频次、大范围开展宣传活动,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群众对“骑乘车辆要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要系安全带”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大幅提升。 9月8日,记者在张店世纪路与新村路路口发现,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较之前明显增多,一些共享电动车驾驶人也戴上了安全头盔。 正在等候信号灯的袁女士告诉记者:“交警要求戴头盔,也是为了咱们的安全考虑。”在被问到是否感觉佩戴头盔闷热或不舒服时,袁女士说:“一开始不习惯,戴了两天就习惯了,现在不戴反而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 张店交警在劝导的同时创新执法教育方式,根据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次数,设置教育处罚措施,实施三次“递进式”教育劝导。第一次被劝导,市民要关注“淄博交警”微信公众号,同时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倡议书,并至少集3人点赞;第二次被劝导,市民通过劝导平台观看5分钟教育警示视频;第三次被劝导,市民在路口参加15分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 经过大力宣传和引导,很多市民安全意识大有提高,骑电动车能做到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形成人人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贾亮 通讯员 杨丽 崔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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