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  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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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干部深入村居社区与群众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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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用耕地建的商业公墓已被责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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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朗读

占用耕地建的商业公墓已被责令拆除 



  占用耕地建的商业公墓已被责令拆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汪德法接听12345问题办理情况公布
  博山区市民反映:白塔镇南万山村支部委员韩某章占用基本农田,村委回收土地后闲置6年之久;西山、南山基本农田被村委售卖给个人搭建房屋,要求查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1)南万山村龙湾顶存在撂荒问题,责令白塔镇政府对撂荒耕地3个月内组织恢复耕种。(2)三处占地建房暂未查到用地手续,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将在10日内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进场测绘,如查实确无合法用地手续,将依法查处到位。(3)由白塔镇政府对砖瓦厂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4)南万山村老龙湾泵房附近违法建房,已责令白塔镇政府15天内组织拆除,恢复原地貌。
  沂源县市民咨询:其名下有两处宅基地,与儿子已分户,咨询如何过户给儿子一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经核查,该市民和其儿子符合“一户一宅”的确权登记要求,可以将一处宅基地予以过户。
  周村区市民反映:青年路供销宾馆宿舍楼一直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业主已缴纳1000余元测绘费,求助协调尽快办理不动产权证。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经核查,该市民购买原周村供销宾馆宿舍楼,前期已办理房产证,因缺失土地手续,一直未办不动产权证。2019年周村供销宾馆破产清算组申请办理该宿舍楼的土地审批手续,需缴纳土地出让金117.4万元,由于小区业主未能就缴纳土地出让金达成一致,致使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建议由周村区自然资源局向区政府提出申请,按照“证缴分离”的原则予以解决。
  周村区市民反映:南郊镇常旺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韩某破坏耕地64.06亩,要求查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经现场核实,诉求人反映地块位于常旺村西侧,占地约50亩。目前该地块种植玉米约7亩,其余土地种植树木(少量撂荒),无破坏耕地现象。市局将责成周村区自然资源局继续督促常旺村委及承包人,对该地块中质量不高的部分进行整理并尽快复耕复种,杜绝撂荒问题。
  临淄区市民反映:2016年敬仲镇北石桥村村民占用6000平方米耕地无手续建厂,2018年临淄区自然资源局给该村民补办了征地手续,但属于少征多占耕地,其被占用的耕地未发放补偿款,要求归还土地。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经现场核实,该村民反映的地块为淄博泰利清洗有限公司油罐车清洁与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用地,位于敬仲镇寿济路以北、敬仲镇北石桥村,面积5.6亩。2018年11月19日淄博泰利清洗有限公司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63亩。剩余面积为新规划寿济路红线、绿线占用。该企业北侧未批先建部分,面积1.66亩,已处罚到位,目前已纳入空间规划编制范围,待空间规划批复后依法补办用地手续。
  博山区市民反映:白塔镇南万山村东山上有人私自挖山采石,要求查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经现场核查,该问题属实。市局已责令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与白塔镇加强日常巡查与夜间巡查,发现非法开采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张店区市民咨询:若户口迁走是否需要变更农村耕地确权证。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农村耕地确权证只在面积或信息登记错误的情况下需要更换,户口迁出对农村耕地确权证无任何影响,不需更换。
  高青县市民反映:其购买黑里寨镇黑山村工业用地,房产证、土地证均已齐全,其欲建设厂房,但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未批复手续,要求核实原因。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经现场核查,王某伟拟建厂房为仓储库房,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待黑里寨镇政府出具同意建设意见后,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将受理该规划许可申请,并按照程序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方案审查通过,将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寨里镇南佛村村民,修建沾临高速占用其家中土地,预征收和确定征收时村内没有相关的公告,征收其土地时未给其通知;省里统一下发补偿标准为65000元/亩,但南佛村仅补偿650元/亩,认为不合理,要求出具相关占地公示。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经现场调查核实,诉求人反映对土地征收程序无异议,对参加村委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提出异议。市局已责成淄川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寨里镇政府及有关现场调查人员,对诉求人反映的土地现场进行核实,并对村委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进一步核实。
  淄川区市民反映:其父亲的一套商业房土地证2013年到期,咨询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土地证延期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140余万元,要求核实土地出让金具体收取标准。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按照续期相关规定,按申请时间作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并报政府决策确定。
  张店区市民反映:其2016年购买的银泰城时代广场公寓,购房时已向开发商缴纳办证的费用,但不动产权证未办理,要求核实办证进度并催促尽快处理。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经现场核实,银泰城时代广场B座因开发商对裙房楼设计图纸进行了变更,现场与原设计图纸不符,导致该项目验收未通过,不满足登记申请条件。待开发商提交登记资料齐全后,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将及时受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博山区市民反映:白塔镇小店村东首有人无手续占用耕地建商业公墓,认为不合理,要求查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经现场核查,反映问题属实。对投诉人反映的超宽农村道路、公墓牌坊、水池等,已责令白塔镇政府一个月内组织拆除完毕,涉及农用地的复耕复种到位;对违法占用的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土地部分,已责令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处罚到位后,协助小店村完善用地手续。
  张店区市民反映:其为湖田石矿生活区居民,因化工区占地整体搬迁,需征用张钢土地,咨询土地征用情况。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经现场核查,东方星城·翰墨园项目含225户湖田石矿生活区回迁户,李先生为回迁户之一,所反映地块为项目二期用地。该项目整体用地面积107.64亩,其中一期69.23亩为存量建设用地,已开工建设;二期38.41亩,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但其中的30.28亩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规划林地,无法进行征地,影响了二期6栋住宅楼、幼儿园以及车库的建设。下一步,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将需要调整的地块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进行解决。
  经开区市民反映:2014年财富城六期占用傅家镇向阳村村委东侧32亩耕地建厂房,2017年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决由傅家镇政府负责拆除厂房恢复耕地,至今未拆除;2005年向阳村村委将村内40户村民宅基地使用证收走,要求归还;该村内进行旧村改造工程时将建筑垃圾堆放在村内20亩耕地内,要求清理。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1)耕地被占用未恢复问题。经现场核查,反映问题属实,市局已与傅家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要求尽快妥善处理。(2)宅基地使用证收走未归还问题。经现场核查,2005年向阳村进行旧村改造时,与村民签订了拆迁还房协议,由村委将村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收回,用于新批还迁房土地手续办理,原张店区国土资源分局为向阳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办理了注销手续。市民反映的这40户村民中,因5户旧房屋未拆除,影响了40户还迁新楼的开工建设。(3)耕地内垃圾未清理问题。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到现场进行了核实,认为确实存在问题,由傅家镇政府监督向阳村村委进行整改,将树木移栽、垃圾清理后恢复耕种条件。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赵志斌 刘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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