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10月12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部署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据《北京晚报》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介绍,这次改革核心是真正建立起了“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革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有序放开全部煤电上网电价
万劲松说,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在“放开两头”方面均取得重要进展,集中体现为两个“有序放开”。 其中,在发电侧,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我国燃煤发电电量占比高,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在发电侧上网电价形成中发挥着“锚”的作用。此次改革,明确推动其余30%的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这样将进一步带动其他类别电源发电电量进入市场。 在用电侧,有序放开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目前,大约44%的工商业用电量已通过参与市场形成用电价格。此次改革,明确提出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中,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用电量大、市场化条件好,全部进入市场;其他工商业用户也要尽快进入。 “届时,目录销售电价只保留居民、农业类别,基本实现‘能放尽放’。”万劲松说,政策明确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要求电网企业首次向代理用户售电时,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用户,确保改革平稳过渡。
改革对物价水平影响有限
“这次改革核心是真正建立起了‘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万劲松说,从当前看,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从长远看,将加快推动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发展,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将对加快推动发用电计划改革、售电侧体制改革等电力体制其他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万劲松表示,此次改革明确,居民(也包括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以及农业用户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改革实施后,居民、农业用户将和以往一样购电用电,方式没有改变,电价水平也保持不变。 “此次改革,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没有直接影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解释,改革措施有利于改善电力供求状况,更好保障企业用电需求,促进企业平稳生产、增加市场供给,从总体上有利于物价稳定。总体来看,此次改革对物价水平的影响是有限的。 近期煤电企业普遍反映经营困难,此次改革对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困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能够发挥哪些作用? 彭绍宗介绍,此次改革明确,市场交易电价将上下浮动的范围扩大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用电多的高耗能行业市场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激励企业增加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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