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计六章35条,从信息服务规范、用户权益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方面作出规定。比如,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等干预信息呈现;不得利用算法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监管什么样的算法推荐
《规定》明确,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是指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 《规定》将适用于在境内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公司。此前市场分析,这些公司将包括滴滴、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微博、知乎、美团、饿了么等。 据相关媒体报道显示,当前基于算法的个性化内容推送已占整个互联网信息内容分发的70%左右。 《规定》明确,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算法推荐服务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算法推荐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算法推荐服务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算法推荐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对算法推荐服务有啥要求
《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服务规范。《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发布审核、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用于识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征库,发现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加强算法推荐服务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建立完善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在重点环节积极呈现符合主流价值导向的信息。 《规定》规定,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或者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何防止算法 侵害用户权益
《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要求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公示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 此外,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和消费者等主体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规定明确了具体要求,如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应当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荐服务,应当建立完善平台订单分配、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相关算法,以及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算法推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推动算法推荐服务公正公平、规范透明,促进算法推荐服务向上向善,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 官方解读
平台应向用户提供不针对 其个人特征的算法推荐选项
问:《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哪些信息服务规范? 答:《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发布审核、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配备与算法推荐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撑;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模型、数据和应用结果等;建立健全用于识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征库,发现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加强用户模型和用户标签管理,完善记入用户模型的兴趣点规则和用户标签管理规则;加强算法推荐服务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建立完善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在重点环节积极呈现符合主流价值导向的信息;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或者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问: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用户权益保护问题,《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答:《规定》明确了对于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一是算法知情权,要求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公示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二是算法选择权,要求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选择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荐服务的针对其个人特征的用户标签的功能。三是针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消费者等主体提供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作出具体规范。如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应当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荐服务,应当建立完善平台订单分配、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相关算法,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问:《规定》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不得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
问:《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哪些备案义务? 答:《规定》明确,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等备案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同时,明确了备案编号标注、备案信息变更、备案注销等相关事宜。
■ 观点
算法不应是“算计”
不可否认,如今算法应用日益普及深化,为我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比如,那些在不知不觉中包办了你我衣食住行的App,基本上你想要什么,它都能给你推什么。 事实上,我们所能看到的算法应用只是其庞大身躯下的冰山一角。在算法应用不断优化发展的过程中,它不仅为传统市场带来结构性变革,而且也在悄然成为一只“数字化的手”。当这只手的力量足以影响市场时,显然变得不安分了。除了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小动作不断之外,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愈发猖狂。若不及时应对处理,不仅会影响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还可能引发更大的次生影响。因此,需要尽快建立相关规章制度,管住这只不安分的手。
共同当好 “数字守门人”
提供者是什么人,算法就可能会是什么样。要促进算法推荐服务规范健康发展,关键还在于管好背后写算法的“手”。 这并不是说企业不能进行算法推荐。算法没有善恶,但必须有方向,即企业在利用算法创造更多财富的同时,不能因此增加社会治理负担而损耗社会资源。 要让算法推荐获得企业和社会的双赢,不仅取决于企业的利益,还取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互联网企业来说,必须更多地把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做好“数字守门人”。对政府来说,同样要做好“数字守门人”。《规定》体现出政府把算法推荐的结果性监管向源头性监管延伸,这是政府监管的进步,但仍需继续努力,让《规定》发挥出应有预期。 据《成都商报》《广州日报》《济南时报》《深圳特区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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