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4月13日讯 近日,桓台县公安局陆续接到李某等群众报案:2019年,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桓台负责人王某以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属的APP平台投资稳回报高进行宣传,面向桓台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 目前该平台已关闭,50余名投资群众存款严重受损,涉案金额1000万元,桓台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无论非法集资活动如何变化,识别其真面目只需要看四个特征:是否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是否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是否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是否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在此提醒市民,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他们往往拉大旗作虎皮;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不要被高利息诱惑,因为高利息都是自己的本金。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胡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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