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7月25日讯 7月25日上午,滨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普法办副主任董书儒,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吴焕梅,介绍了滨州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滨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滨州市领导学法清单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学法清单制度》《滨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配套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化了领导干部精准学法工作,初步构建起滨州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1+5+N”工作体系。 “1”即明确一张“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精准厘定领导干部学法内容。“5”即统筹推进领导干部日常学法、任前考法、年度考法、年终述法、守法普法“五法并举”工作。“N”即“多手联弹”,明确市委组织部门、市委宣传部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在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职责,推动资源整合、工作联动,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真正落地落实,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为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发布会上,王东对《学法清单制度》和《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解读,详细介绍了两个文件出台的背景、起草审议过程、主要内容及特点,重点解读了《学法清单制度》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学法清单制度》共包含4章21条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学法对象、学法清单内容、学法方式、学法四种制度、考核评估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学法清单制度》将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驻滨高等院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纳入学法对象,建立集体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法治实践制度等四项学法制度,健全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考试制度、激励机制和通报制度,把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纳入法治滨州建设指标体系。 《实施办法》共包含12条内容,分别明确了制定目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形式、学法年度计划的制定、年度学法次数、学法议题申报、学法的组织实施等内容。其中在学法议题的申报部分,专门明确了“中共滨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根据年度学法议题内容,从所有市政府执法部门和其他部门单位中至少选取6个部门安排学法议题,被选定的市政府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讲法’责任分工,认真做好学法议题准备工作”,有效避免了有些市直部门对每年学法议题的申报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实施办法》还明确了,要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结合,纳入法治政府、法治滨州建设考核内容,并与普法依法治理评先树优工作相结合。 在提问环节,市司法局负责人解答了记者关注的《滨州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的制定出台意义特色和滨州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关工作。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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