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8月25日讯 为稳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简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深化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工作,通过系统共享获取的不动产电子证照不再要求提供纸质原件,电子证照与纸质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可有效降低业务办理时间成本,安全高效便捷。 2022年,滨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在共享各部门电子证照基础上再发力,大力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扩大在教育、民政、公安、住建、金融机构、公积金等社会公共领域的应用,使企业和群众使用电子证照亮证办理业务更便捷。 不动产登记存量电子证书生成被纳入2022年省级“揭榜挂帅”重要事项,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订了制证省级标准规范,正在加快存量电子证照制证,截至8月21日完成市本级存量电子证照制证93441件,在原来电子证照范围基础上扩大了数据的范围和广度,全力保障不同用户群体在不同业务办理中对不动产电子证照的应用,旨在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效能。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贵英 通讯员 侯彩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