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2022年12月31日讯 2022年12月29日,淄川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与线下庭审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宣判由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印某等七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组织一案。首要分子印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其他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二年等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印某自2021年6月开始,承接放贷催收业务,采取将客户车辆强行拖回的方式索要欠款。以淄博市某广场七楼为据点,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印某为纠集者,以被告人巩某某、唐某等人为片区管理人员,以被告人焦某某、张某某、王某、王某某等人为拖车人员,在淄博市淄川区、张店区等地从事强行拖车等业务,形成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该组织插手民间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共实施寻衅滋事犯罪26起、敲诈勒索犯罪6起。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高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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