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 “听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我感到非常振奋,我今年建议的内容就是加强对‘非农化、非粮化’耕地进行监管。”省政协委员、山东思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白京波告诉记者,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为此,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白京波表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将粮田种上苗木、花卉、树木等,进行非粮化种植;在粮田上建设养殖场,饲养鸡、鸭、牛、羊等;在粮田上搭建板房、铁皮房等非农设施;地块狭小,不能机械化操作,直接弃耕撂荒;工程占地开发滞后、工期延长等导致土地荒芜;工商资本下乡大批流转土地,经营不善弃耕;青壮年进城务工、经商,留守人口老龄化导致土地撂荒,部分丘陵地区尤其严重。 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的发生,破坏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直接导致了耕地面积减少,对此,白京波建议: 首先,借助“八五”普法宣传,加强对耕地保护的法治化宣传,让“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同时,强化我省的“田长制”制度,加强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监管,对“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制止、早纠正,并由县级土地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和恶化。 “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列入对村、镇的绩效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到人,对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进行严厉查处、严肃问责。”白京波同时表示,对“非农化、非粮化”耕地,经行摸底排查,建档造册,便于监管。本着“宜农则农,宜粮则粮”的原则,对“非农化、非粮化”耕地限期整治,进行复耕。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打造沿黄“齐鲁粮仓”。对此,白京波也提出自己的建议,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种粮大户对宜农耕地进行流转和托管,实现规模化、智能化和集约化经营,保证农民的基本收益。 白京波认为,可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宜农地块小、高低不平的土地,进行小流域、小区域综合治理,实现成方连片、水电路渠综合配套,打造成优质良田,为机械化、智能化发展打下基础。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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