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鼓励更多实体店参与无理由退货 十大行动擦亮放心消费品牌
数读 加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力度,新公示300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优中选推80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引导消费者正确行使“后悔权”,鼓励更多实体店主动参与无理由退货,年内新增1万家承诺单位,力争2023年底前淄博市承诺单位达到2.5万家。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品牌专卖店、连锁店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50家无理由退货示范单位。
建立完善淄博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名录,年内新建设147个,力争2023年底前淄博市消费维权服务站达到1000个。
淄博2月8日讯 引导消费者正确行使“后悔权”,鼓励更多实体店主动参与无理由退货,年内新增1万家承诺单位,力争2023年底前淄博市承诺单位达到2.5万家;聚焦公用事业、景区门票等与消费密切相关行业领域,继续开展不公平格式条款整治行动……为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月8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在淄博”十大提升行动。
鼓励更多实体店主动参与无理由退货 十大提升行动包括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扩面增效提升行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扩展提升行动、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提升行动、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拓展提升行动、网络交易平台“四亮”提升行动、消费投诉举报办理质效提升行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提升行动、合同格式条款整治提升行动、创建标准落地提升行动和典型培树提升行动。这十大提升行动的实施将促进淄博市消费持续恢复,扩容提质,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扩面增效提升行动。积极引导新增市场主体承诺亮诺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推动创建活动由线下向线上、由商品向服务、由流通向生产、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加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力度,新公示300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优中选推80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加强创建和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严格创建标准要求,健全整改退出机制,提高创建活动质量。 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扩展提升行动。大力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定《淄博市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引》,引导消费者正确行使“后悔权”,鼓励更多实体店主动参与无理由退货,年内新增1万家承诺单位,力争2023年底前淄博市承诺单位达到2.5万家。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品牌专卖店、连锁店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50家无理由退货示范单位。鼓励支持连锁经营业态承诺异地异店退货,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商超推行消费环节先行赔付,支持引导其通过平等协商与场内经营者共同建立先行赔付保证金,提升消费者信心。
依法高效办理消费投诉举报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提升行动。开展“五心”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按照“七有”四规范要求,在消费集中场所、行业协会等继续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淄博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名录,年内新建设147个,力争2023年底前淄博市消费维权服务站达到1000个。组织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处理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费纠纷和解能力,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解在企业、解决在基层。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评价,培树20家机构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积极开展维权、工作成效明显的“五心”消费维权服务站典型,引领消费维权服务站效能整体提升。 消费投诉举报办理质效提升行动。严标准推进落实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机制,依托12315平台提供7×24小时服务,依法高效办理12345等渠道的消费投诉举报,确保消费纠纷解决率保持在高位水平。建立投诉举报数据监测和预警机制,发现消费风险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发布工作预警和消费提示,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格式条款整治提升行动。以消费者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为导向,聚焦公用事业、景区门票等与消费密切相关行业领域,继续开展不公平格式条款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治不公平格式条款。广泛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你提我点”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相关消费领域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发挥律师顾问团队作用,收集并梳理点评合同条款,汇总点评意见,形成典型案例,跟进开展综合整治。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通过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淄博”提升行动,促进消费不断增长、升级,着力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擦亮“放心消费在淄博”品牌。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贾莹周赤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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