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6月8日,发布会上,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科长崔树伟表示,根据《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符合相应条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在淄博市购买家庭首套普通自住住房;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至贷款申请之日,本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含)个月以上且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在职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月份连续的可合并计算; (四)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以及其他参与合力贷款的人员)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六)有合法、有效的担保; (七)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资产、信用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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