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 国家医保局17日发布《关于实施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的通知》,推出首批十六项医保服务便民措施,以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创新服务模式,十六项医保服务便民措施主要包括“减环节”“优流程”“优服务”“一站办”“减跑动”五个方面。 一是“减环节”,提速医保转移接续。取消转出地出具参保凭证和转入地出具联系函两个办理环节,将基本医保跨省转移接续时间由原来45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开通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服务,方便群众线上申请、查询办理进度。 二是“优流程”,便利异地就医备案。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方便参保人线上办理异地备案;扩大备案范围至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患者;未异地备案的急诊抢救参保人员可视同已备案;允许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 三是“优服务”,便捷群众医保信息查询。开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网厅或地方医保服务平台等多种查询渠道,在医保经办大厅和有条件的银行营业网点、社区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等场所设立医保自助区,方便群众查询个人缴费记录、医保账户、医保药品目录等信息。 四是“一站办”,推行医保服务“一窗通办”。针对传统服务窗口职能单一、群众多头跑腿等弊端,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窗口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后台分办联办快办。 五是“减跑动”,推进医保服务“网上办”。依托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单位网厅”,实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等高频事项“网上办”。依托数字赋能,参保群众不需持实体卡,凭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或刷脸就可以看病买药。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向各地征集医保便民服务典型做法和经验,总结经验成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并持续推出医保服务便民措施。
十六项措施具体内容 1.简化手续。取消基本医保跨省转移接续中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材料的要求。 2.缩短办理时限。基本医保跨省转移接续时间由原来45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3.参保人不再需要转入地、转出地两边跑,可自主选择在线上办理或到转入地和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就近办理,并可随时在网上申请并查询办理进度。 4.方便群众多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5.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6.参保人员住院前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指引下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院结算前完成登记备案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7.发生急诊抢救时,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8.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9.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10.允许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也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 11.具备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在开通相关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12.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窗口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后台分办联办快办,让群众进一扇门、取一个号、在一窗办。 13.方便参保群众、参保单位网上办事。依托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单位网厅”实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等医保领域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提高网办率。 14.参保群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网厅或地方医保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缴费记录、个人医保账户、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医保药品目录等信息查询。 15.在医保经办大厅和有条件的银行营业网点、社区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等场所设立医保自助区,方便群众查询个人缴费、账户余额等群众关注的医保信息。 16.推动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参保群众不需持实体卡,凭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或刷脸就可以看病买药。 据国家医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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