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6月16日,教育部部署各地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集中解读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向毕业生宣传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应征入伍、指导帮扶等优惠措施。 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可获奖励。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学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毕业生,可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毕业生,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当年新招用毕业生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为大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创新,毕业生自主创业可获资金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他们还将在公共创业服务机构享受咨询辅导、政策落实、融资服务等服务。政策明确,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教育部提示,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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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4万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招募规模。 今年,继续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中央财政支持培训8000人次,其中乡村振兴主题培训5000人次。积极推荐优秀“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单位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鼓励支医人员服务期间参加助理医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考试,为“三支一扶”人员锻炼成长创造条件。 《通知》还强调,要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按月足额发放“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落实一次性安家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结合实际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补充医疗和商业保险,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 期满后,要完善期满流动政策,畅通流动渠道。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支持政策。 要在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 鼓励国有企业基层单位优先招聘服务期满人员。将有创业意愿的期满人员纳入创业扶持范围,按规定落实创业政策。 符合条件人员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按相关规定享受考研初试加分、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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