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7月27日讯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日前,我省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调整。不同缴费年限所对应的挂钩调整计算办法和金额是多少?不同人群不同年龄所对应的倾斜调整金额是什么?今天,淄博市社保中心发布了详细调整内容以及如何计算的参照案例。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要求,淄博市今年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要求,继续实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三结合”调整办法。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焦玉姣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按每人每月增加41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 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原则,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一)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22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5%确定月增加额。 (二)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2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4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8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0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不同缴费年限所对应的挂钩调整计算办法和金额如下: 三、适当倾斜 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 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不同人群不同年龄所对应的倾斜调整金额如下:
■ 案例 一、企业退休职工张女士:1965年5月出生,2020年5月退休,2022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是2996.6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28年6个月。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41元/月; 2.挂钩调整: (1)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2996.6×1.25%=37.4575元/月;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2×15+1.4×10+1.6×4=38.4元/月(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挂钩调整增加37.4575+38.4=75.8575元/月; 张女士月养老金调整增加41+75.8575=116.8575元。 按照我省本次调整办法,总额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张女士月养老金调整增加117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3113.6元。 二、企业退休职工王先生:1945年5月出生,2005年5月退休,2022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是4860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40年2个月。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41元/月; 2.挂钩调整: (1)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4860×1.25%=60.75元/月;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1.2+10×1.4+10×1.6+6×1.8=58.8元/月(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挂钩调整增加60.75+58.8=119.55元/月; 3.高龄倾斜:30元/月; 王先生月养老金调整增加41+119.55+30=190.55。 按照我省本次调整办法,总额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王先生月养老金调整增加191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50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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