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张店4人被处罚 淄博12月23日讯 张店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是还有人置若罔闻在小区燃放烟花,结果被张店警方处罚。 12月16日上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公园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小区内燃放烟花。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此时燃放者已离开,只剩下几个燃尽的烟花包装盒,通过一番追踪查找,民警最终找到了燃放烟花的王某、刘某、赵某和孙某,并将其传唤至所内。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4人均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根据《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4人已被张店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张店全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者,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警方欢迎广大市民对违法违规制作、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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