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门槛有收入 如此“工作”原是为了骗钱 12人落网 淄博警方打掉一“引流”诈骗团伙 淄博3月24日讯 无门槛、有收入,这样的工作原来是帮犯罪分子“引流”进而实施诈骗。近日,高青警方打掉一“引流”诈骗团伙,抓获赵某、夏某等12名违法当事人。 3月13日,高青县公安局接到外地公安推送的涉诈线索:高青居民夏某涉嫌参与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民警通过研判发现,夏某多次给网上求职者拨打电话,推荐求职者“找工作”,实际是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引流”。3月14日,高青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口头传唤夏某。经询问,夏某称自己是经赵某介绍,在网上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民警当天便将赵某抓获归案。据赵某交代,自己从某视频平台上找兼职时认识了一名“客服”,“客服”让其下载一款名为MosGram的聊天软件,通过聊天软件添加一名“主任”,“主任”告知其一套话术,按照话术套路诱骗求职者扫描二维码,添加“工作人员”为好友,而所谓“工作人员”实际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只要求职者添加“工作人员”为好友,便视为“引流”成功,赵某可赚取45元,连续完成三单还可额外获得15元。以赵某为首的12名违法当事人自2023年12月份以来,多次按照“主任”提供的电话号码和话术,诱骗求职者,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提供前端服务。 3月21日,民警将其余10人全部抓获归案,至此“引流”诈骗团伙被一网打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什么是引流?“引流”是所有电信网络诈骗的“前菜”。诈骗团伙通常会先在网上招募人员,利用其急于求职的心理,帮助实施引流诈骗活动。“引流”团伙伪装成各类“服务人员”,通过打电话等方式发送诱导性信息,引导受害人进入电诈犯罪分子的圈套。一旦上钩,后期就由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对受害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警方告诫那些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不要以为自己只是拨打电话、拉人入群,没有直接实施诈骗犯罪,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这实际就是诈骗分子的“帮凶”,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高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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