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在淄川与人一起救下一名落水儿童 救人不留名 宋明轩,你躲不掉!
淄博7月9日讯 “当时就想着赶紧救孩子……”7月9日,回忆着当初救人的情形,宋明轩说。其实,跳入水中时他都未曾想起裤子口袋里的手机还没掏出来。在他看来,手机不重要,可以再买,可人命关天、刻不容缓。事后,他拧了拧湿透的衣服就离开了。没想到,在他眼中“任何人看到都会出手救人”的小事,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众人齐心把这位做好事不留名的救人英雄找了出来。 宋明轩今年32岁,是张店公安分局马尚派出所的辅警,救人的事情发生在7月6日。当天,正在休假的宋明轩带着家人到淄川区太河镇东东峪村游玩。宋明轩和6岁的女儿在一座小桥上玩水,女儿突然说:“爸爸,有个小孩掉水里了!”本来蹲在那里的宋明轩起身抬头一看,不远处的水面上漂着一杆水枪,水中有人影沉沉浮浮,果然有人落水了。宋明轩来不及多想,几步就奔了过去,“那时候只想着赶紧救人,放在裤子口袋里的手机都没有来得及掏出来就跳下去了。”跳入水中之后,宋明轩才发觉水很深,他身高一米八,可依然踩不到底,“我从水里出来透了口气,又下去了。”这时一名穿着红色上衣的男子也跳入水中,两人协力将落水的小女孩救了上来。 检查发现小女孩没有受伤,也没有其他危险后,宋明轩和红衣男子拧了拧衣服上的水,各自离开了。 “救人刻不容缓,手机可以再买,这不重要。”宋明轩说,“如果有下一次,我还是会在第一时间选择救人。” 尽管当辅警已经十几年,宋明轩并不善言辞,他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了巡逻出警和维护治安上。辖区重大安全活动,他和战友们竭尽全力、不分昼夜为平安守护;接处警,不管是处置打架斗殴事件还是调解夫妻、邻里纠纷,他都是冲锋在前、全力劝说……十几年的辅警生涯,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理念已经化为宋明轩一步一个脚印的实际行动,用宋明轩的话说,“只要群众有需要,我们就义无反顾。”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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