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本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有市民反映,武汉市武昌解放路一家日用品店打出“清仓甩货”的宣传标语,已经近一年了,“到底囤了多少货啊?甩了这么久还没甩完?”市民对此表示质疑。 这种促销套路在很多地方都能发现,各临时工地、城乡接合部、火车站等地方算得上司空见惯了。很可能是因为这些地方流动人口多,消费者购买商品后,没时间看店面是否真的关门。但若是有人留意观察就会发现,所谓的“最后几天”,往往没有一个尽头;所谓的“清仓大甩卖”,也有清不完的仓、甩不完的商品。 不少消费者误认为,既然店家打算关门歇业,商品就得尽快脱手,打折甚至亏本处理都是有可能的。消费者进店购物时以为捡到了便宜,却没想到中了圈套。这种促销行为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对于其他商家也有失公平。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消费者在购物时碰到夸大其词的、虚假的广告,可向12315投诉。动员群众监督并无不妥,但群众监督只能作为辅助力量,假如消费者被推到了监管的前面,监管部门站在身后等人爆料,这显然有失妥当。消极被动地执法,容易导致这类套路长期存在而不为监管部门所知。 要看到,针对这类行为的执法并不存在太大难度,这类行为涉嫌违犯《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定性容易,取证也不难。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在处罚额度方面也有明确的规定,执法的操作性较强。 对于这类行为,有群众举报当然更好,没有群众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守土有责,用主动出击来体现违法必究的执法理念,避免更多消费者掉入这类销售陷阱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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