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救下女子(右)后对其进行劝说。
4月12日,民警查看高20多米的堰墙。
“姑娘,我们是公安民警,一定要冷静!” “不要过来,再往前一步,我就跳下去……” “好,我们听你的,你也要听我们的,没什么想不开的事,你放松,咱聊聊……” 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女子的注意力逐渐被分散,民警抓住时机,一个箭步冲到女子身边,从堰墙边将女子救下。 这是发生在4月11日深夜的救援场景。当天晚上10点20分,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接到一女子欲跳堰墙轻生的警情。辖区西冶街派出所和西冶街警务工作站的民警共同前往出警处置。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轻生女子已经来到生活小区外面,独自站在一处落差20多米的堰墙上,意欲轻生。 正值深夜,女子所处位置没有灯光,环境黑暗,民警无法细致观察对方表情和动作,而且女子身体站在堰墙的外侧,隔着石栏杆,情绪激动,言语激烈,不让人靠近,这给警方的救援行动带来很大的难度。 为防止意外,派出所民警先行退后十几米,进行语言安抚,稳定女子情绪。警务工作站民警则快速来到堰墙下方,查看地形,清理硬物,并与女子喊话沟通,吸引女子注意力,为营救创造条件。 在堰墙上方的民警赵金山和辅警周帅、李凯三人,按照女子要求后退到15米左右远的位置,女子时不时看向他们的位置,59岁的赵金山则背着双手,故意作出放松姿态,让女子放下戒备。辅警周帅则悄悄转到另一侧等待时机,大约十分钟,趁女子回应堰墙下方民警的问话之际,辅警周帅一个箭步窜到女子身后,将其救下,整个救援过程13分钟。 经过民警现场耐心劝导,女子情绪逐渐恢复平静,最终放弃了轻生念头。 在此,淄博警方提醒广大青年朋友,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请且行且珍惜,遇事多与家人朋友沟通寻求帮助,不要选择轻生等极端方式手段。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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