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淄博市暨张店区房地产行业市场营销行为提醒告诫会上,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牟晓宇就新建、改建、插建小区划片入学的相关政策发布提醒告诫。 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招生以当年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片方案为准,其他任何渠道的划片招生信息均不能作为张店区义务教育段划片入学的依据。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对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条件提出意见,明确小区对应划片学校是否有空余学位、是否能够满足项目住户子女的义务教育段入学需求,对于不能满足入学需求的情况提出教育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建议。 按照《关于印发淄博市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配套教育设施应与开发项目同步供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且安排在首期建设。 户口为张店区户口,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未确定入学片区的小区)交房的业户,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学习的,需由开发商提前与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对接,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张店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为张店户口)的学生以房产地址为准划片入学,划片入学的房产须为住宅性质并交房,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划片的依据。 新建、改建、插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确定前不得宣传、承诺、暗示义务教育段学区划片情况,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店区住建局、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依法依规对房地产配套教育设施广告宣传行为进行监管、检查,严厉打击并曝光各种虚假宣传,推动形成共治共管的新格局。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监督举报电话:286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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